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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:叫我名字之前,請先毀了我 (第2/2页)
。 那是一本平裝的活頁筆記,翻開第一頁寫著《匿名之吻》。 裡面密密麻麻,全是文字、段落、對話紀錄——全是他們的對話,甚至連典諺自己都忘了的細節,那人全都敲成鉛字,整齊地用活頁紙列印出來,隨時可以新增。 「你……偷偷記錄我?」 「不。」那人看著他,眼裡沒有惡意,只有一種赤裸的痴狂:「我記得你每一次喘息的節奏,我只是在寫一部你自己不知道的小說。」 「你到底是誰?」典諺心底生出一絲不安。 那人慢慢地說出一個名字。 那名字是典諺曾經心血來潮投稿過的一本網誌的編輯——那篇文從沒刊出,卻曾收到一封拒絕信,語氣冷淡但句句見血。 典諺這才想起來,那時候他曾在拒絕信回了封辱罵信,內容極其羞辱,他以為對方只是個冷血的審稿機器,沒想到…… 「你一直知道我是誰?」 「從你第一晚說你怕曝光開始,我就知道,你不是在演——你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要什麼。」 「你接近我,是為了報復?」 「不是。」那人聲音低下來,「是因為那時我看見一個破爛又渴望被記住的人,而我……剛好是寫字的。」 「你變態。」典諺說,聲音乾啞。 「也許吧,難道你不是嗎?」那人湊近他,「你幹過多少人?你親過多少嘴?你記得他們的名字嗎?」 「閉嘴——」 「你要的從來不是做愛,你要的是觀眾。」 那句話像刀一樣割進他胸口。 典諺忽然抓起筆記本,狠狠往地上摔,紙頁散開,裡頭有他在高潮時呢喃過的話、有他打完手槍後的訊息草稿、有他說給阿衡的話、卻傾吐給這男人的耳語。 那男人爬起來撿起一本散頁,翻到一頁遞給他:「你看這句,你曾說:我不怕被看光,我怕被看懂。」 典諺盯著那行字,忽然崩潰似地笑了。 「你到底要什麼?」 「我要你記得我。」 「為什麼?」 「因為我愛你。」那人說得極輕,輕得不像告白,更像哀求。 ◇ 那晚典諺沒有離開。 他留在那裡,像一頭終於不再逃的野獸,他抱著對方,用額頭貼住他的,說:「好,現在……你有名字了。」 「什麼?」 「從今晚開始,我不會再叫你匿名。」 他沒說那是不是愛,只是允許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。 而這份允許,本身就足夠危險。